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批复了河北清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项重要人事任命。该行提交的《关于核准崔延峰任职资格的请示》已顺利获得通过,崔延峰被核准担任河北清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
根据批复文件的具体要求,清河农商银行需确保崔延峰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正式到任,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其到任情况。若崔延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任,该批复文件将自动失效,届时将由决定机关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批复还强调,清河农商银行有责任督促崔延峰持续深入学习并掌握经济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全面熟悉并履行其任职岗位的各项职责,做到忠实勤勉、尽职尽责。这一要求旨在确保新任董事长能够迅速适应角色,为银行的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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