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五大上市险企监事会“退场” 审计委员会接棒成治理新焦点

   发布时间:2026-05-19 00:47 作者:周伟

近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发布公告,其公司章程已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自2026年5月13日起,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转而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担公司法所规定的监事会职责。这一举措标志着中国平安在公司治理结构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事实上,中国平安并非首家做出此类调整的保险企业。此前,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A股上市险企,均已陆续发布公告,宣布其新版公司章程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并自章程生效日起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代为行使。至此,A股市场上的五大上市险企均完成了这一治理结构的调整。

此次改革的核心在于监督机制的转变,即监督者能否从传统意义上的“旁观者”角色,转变为真正嵌入公司决策核心的“守门人”。这一转变对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公司法正式实施,为这一改革提供了法律基础。其中,第一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立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从而不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

为了确保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的有效衔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12月发布了《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并由其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所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从而不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这一通知的发布,为保险企业等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调整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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