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一股份实控人离婚分割近60亿股份 前妻签十年一致行动协议保控制权

   发布时间:2026-07-18 03:18 作者:陈丽

科创板上市公司强一股份(SH688809)近日因一则公告引发市场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明与妻子蒋春兰解除婚姻关系,这场涉及巨额股权分割的财产分配成为焦点。根据公告披露,周明将直接及间接持有的1407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10.86%)划转至蒋春兰名下,按当日收盘价计算,这部分股权市值约59.5亿元。

权益变动前,周明通过直接持股和三个持股平台合计控制公司21.72%的股份。其中直接持有2714万股(占比20.95%),并通过新沂市知强合一、众强行一、新沂强一三个合伙企业间接持有100万股(占比0.77%)。此次股权分割后,周明个人持股比例降至10.86%,蒋春兰则以相同比例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值得注意的是,被分割的股份均为限售股,需遵守相关减持规定。

为确保公司控制权稳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同步签署了为期十年的《一致行动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蒋春兰承诺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上无条件与周明保持一致,包括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等环节。协议特别规定,蒋春兰不得将股份表决权委托给第三方,转让持股平台份额时受让方也需承接一致行动义务。这些条款有效保障了周明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不受影响。

公告显示,此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也不涉及资金往来。蒋春兰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变动后,周明通过直接持股和一致行动关系仍控制公司34.06%的表决权,与刘明星、徐剑等股东的原有一致行动关系保持不变。根据监管要求,离婚后双方需合并计算大股东身份,共同遵守减持相关规定。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这种"股权分割+一致行动"的安排在上市公司中较为罕见。通过法律协议的层层约束,既完成了财产分配,又确保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这种处理方式为类似案例提供了参考样本,显示出实际控制人在个人事务与公司利益之间的平衡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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