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首年财务造假曝光!3000万技术转让资金闭环 董事长申辩被驳罚7620万

   发布时间:2025-12-18 22:30 作者:沈瑾瑜

近日,ST诺泰因财务造假问题引发市场关注。中国证监会对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公司存在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违法行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德中等6人合计被处以7620万元罚款。

监管部门认定,该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这一操作导致ST诺泰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内容也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进一步加剧了事态严重性。

2023年12月21日,ST诺泰披露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成功募集4.34亿元。2024年10月24日,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最终,中国证监会对ST诺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实际控制人赵德毅、赵德中合计被罚款1800万元,其他时任高管金富强、童梓权、谷海涛、徐东海等也受到相应处罚。

面对调查,诺泰生物曾提出三点申辩理由:一是转让技术与增资系独立交易,无因果关系;二是技术转让具有真实背景和商业实质;三是增资价格系双方谈判确定。但证监会反驳称,两项交易在时间、资金流向、金额等方面联系密切,整体形成资金闭环,商业逻辑异常,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部分高管还以“非会计专业人士”“信赖中介机构”等理由申辩,但均被证监会驳回。监管明确表示,未参与、非专业背景、依赖中介等均不构成免责理由,高管应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与此同时,上交所也对ST诺泰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12月17日晚间公告显示,上交所对公司及6位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一年内不接受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五年内不接受ST诺泰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这意味着,该公司五年内无法进行再融资申请。

公开资料显示,诺泰生物成立于2009年4月,总部位于浙江杭州,2021年5月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尽管因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GLP-1减肥药概念受到市场追捧,但此次财务造假事件无疑对其声誉造成冲击。财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7亿元,同比增长21.95%;归母净利润4.45亿元,同比增长26.92%。截至12月18日收盘,ST诺泰股价报38.38元/股,总市值121亿元,当日下跌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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