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加强无人机管理:全类型实名登记上线,违规飞行将面临罚款拘留

   发布时间:2026-01-29 05:37 作者:江紫萱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登记备案和安全管理的通告》,对全市范围内微型、轻型、小型等各类民用无人机的飞行活动实施全面规范管理。这一举措旨在通过实名登记制度、明确空域划分标准以及强化法律责任约束,进一步提升低空安全管理水平,同时为低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通告》内容,济南市将全面推行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制度。为方便市民和从业者办理登记手续,官方同步推出了微信小程序登记操作教程,通过线上渠道简化流程,提升服务效率。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建立完整的无人机管理数据库,也为后续监管提供了数据支撑。

在空域管理方面,《通告》首次对管制空域和适飞空域进行了清晰划分。其中,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机场周边、军事管理区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周边等八大类区域被明确列为管制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这些区域实施无人机飞行活动。若确需在管制空域飞行,需提前1日12时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相比之下,适飞空域的管理更为灵活:微型无人机可在真高50米以下飞行,轻型和小型无人机则可在真高120米以下飞行,且无需提交飞行申请。这一设计既满足了市民日常休闲需求,也为行业合规作业提供了便利。

为确保管理措施落地见效,《通告》还明确了多项法律责任。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无人机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责令改正,并可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金额将提高至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若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飞行微型、轻型或小型无人机,将被责令停止飞行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无人机将被没收,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空域管理规定且情节较重的,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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