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近日宣布,针对谷歌公司启动两项专项规范程序,以推动其全面履行《数字市场法》(DMA)项下的合规义务。此次行动将构建欧盟监管机构与谷歌之间的系统性对话机制,重点聚焦智能设备与数字服务领域的公平竞争问题。
首项程序聚焦安卓系统生态的开放要求。根据DMA第6条第7款规定,谷歌需向第三方开发者无偿开放其控制的软硬件功能接口。监管机构特别关注谷歌AI服务Gemini等核心产品使用的技术接口,要求明确第三方AI服务商获取同等权限的具体路径。欧盟委员会指出,在AI技术快速渗透移动终端的背景下,此举旨在防止谷歌通过技术壁垒巩固市场支配地位,确保中小创新企业获得公平竞争环境。
第二项程序涉及数据共享机制的建立。依据DMA第6条第11款,谷歌被要求以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向第三方搜索引擎开放匿名化处理的搜索排名、用户查询、点击行为等核心数据。监管重点涵盖数据范围界定、匿名化技术标准、访问权限分配及AI聊天机器人服务商的准入资格。欧盟委员会强调,有效落实数据共享将显著提升第三方服务的竞争力,为用户提供更多元化的搜索选择。
根据实施计划,欧盟委员会将在六个月内完成全部审查流程。前三个月将向谷歌通报初步调查结论,并公示拟采取的合规整改方案。为保障程序透明度,相关非涉密文件将同步公开征求市场意见。监管机构特别说明,此次规范程序不构成对谷歌合规性的最终认定,亦不影响后续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权力,包括高额罚款及持续性违约金等制裁措施。
作为DMA的主要监管对象,谷歌旗下搜索、Play商店、地图、YouTube、安卓系统、Chrome浏览器等八大核心服务,自2023年9月被认定为"守门人"平台后,已于2024年3月7日起全面纳入DMA监管框架。该法案通过强化平台义务、限制垄断行为等措施,着力重构数字市场的竞争秩序,保护中小企业的创新空间与消费者的选择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