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陷“隐匿收款”风波,益海嘉里子公司又遭18.81亿退赔判决

   发布时间:2025-12-01 19:17 作者:唐云泽

近日,益海嘉里与前湖北首富兰世立之间的纠纷持续发酵,双方围绕“隐匿收款”指控展开激烈交锋,与此同时,益海嘉里旗下子公司又陷入巨额退赔的刑事判决困境,使得这场风波愈发复杂。

事件的源头可追溯至2024年7月11日,兰世立在其自媒体账号发布视频,指责益海嘉里旗下的金龙鱼“运油后不清洗罐车”,还声称“金龙鱼两天之内跌了6500亿”“和毒牛奶没区别”“金龙鱼第一个就该退市”。这些言论迅速引发舆论关注,但也让兰世立陷入法律纠纷。益海嘉里随即以名誉权侵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审、二审判决,均认定兰世立败诉。

2025年11月11日,兰世立发布道歉声明,承认其言论“与事实不符”,并承诺不再发布不实信息。然而,9天后,他却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携数份证据公开向金龙鱼“宣战”。兰世立称金龙鱼“欺人太甚”,自己“忍无可忍”,还表示在超额支付赔偿款后账户被冻结,导致海外出差时“险些流落街头”。他强调,依据法院判决自己需向金龙鱼支付3.07万元,实际支付了10万元,金龙鱼不仅未退还多余款项,反而通过法院冻结其账户,这一行为“已超出法律边界”。

五天后,益海嘉里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正式声明,给出不同说法。声明显示,两级法院判决均认定兰世立2024年7月11日发布的相关视频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其公开道歉并支付3.07万元款项。判决生效后,兰世立未在期限内履行义务,法院强制执行冻结其名下一个银行账户中的3.07万元。兰世立支付10万元并公开道歉后,法院于11月10日解除账户冻结,益海嘉里在11月18日将多收的6.93万元退回。益海嘉里表示,兰世立在发布会上声称未收到多付款项、法院冻结其全部银行账户且仍未解冻等言论,严重侵犯了公司合法权益,将持续关注其言行,视情况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对于益海嘉里的声明,兰世立在短视频平台反驳称,自己10月21日支付款项,法院10月30日冻结账户,益海嘉里隐瞒收到款项事实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引发严重后果。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兰世立提供的出账回单显示,10月21日,武汉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支付10万元,备注为“代兰世立支付(2024)沪0115民初96638号案件款项”。天眼查显示,10月22日,兰世立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3.07万元,即转账次日兰世立被列为被执行人。

法院记录显示,兰世立账户11月10日解冻,其11月11日在社交媒体发布道歉声明,账户解冻先于道歉,说明其并非因未履行道歉义务而被强制执行。更引人关注的是信息披露时间差,益海嘉里11月18日完成退款,兰世立11月20日召开发布会时对退款一事只字未提,仍主张对方“隐匿收款”。11月26日兰世立回应金龙鱼声明时,未否认收到退款,仅强调对方“钻法律空子”。截至目前,双方均未向公众完整出示法院执行裁定书及全部银行流水。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律师表示,益海嘉里声明中未公示向法院报告已收到款项的凭证及退款具体证据,这些关键证据的完整性将直接决定“隐匿收款”指控能否成立。

经济导报记者发现,《新京报》在2024年7月曝光两辆油罐车卸载煤制油后未清洗直接装运食用油的乱象,涉事车辆近半年内卸货地点包括益海嘉里(武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且运输货物包括煤油、饲料颗粒和植物油。对此,益海嘉里方面称,涉事车辆在曝光所涉时间段内为相关分公司提供货运服务,但卸货时为新车,有相关运载准许文件,不存在食用油、燃油混装情况,且公司严格执行检车标准。

兰世立作为中国早期民营航空的代表人物,曾因创办东星航空名噪一时,但后续因资金链断裂引发债务危机,最终身陷囹圄,其经历充满争议。Wind数据显示,兰世立曾担任武汉东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金澳科技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商业版图横跨航空、地产、物业、通信等领域。2005年,他以20亿元人民币身家首次登上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位列第70位;2006年,财富增至24亿元,排名调整至第97位,并登上“湖北首富”宝座。

2009年,东星航空资金链断裂宣布破产,成为中国首家破产的民营航空公司,兰世立本人因逃避追缴欠税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出狱后,他再度投身航空业,创办东星航空集团,却因与融众集团的纠纷再次陷入法律漩涡。2016年,兰世立因被指控合同诈骗罪,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他声称遭到竞争对手陷害。2021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兰世立无罪,这场持续数年的官司才告一段落。2023年10月,兰世立获赔人身自由赔偿金39.4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9.7万元,合计约59万元,他表示将捐赠全部赔偿金,作为以后其他遭遇困境企业家的救助资金。无罪释放后的兰世立迅速重启创业,自2023年起频繁活跃于短视频平台,通过分享商业观点积累了数百万粉丝。此次对金龙鱼的指控,并非他首次以激烈方式对抗资本巨头,此前他就已多次以“举报者”身份出现在公众视野。

孙宇昊分析称,从舆论角度看,兰世立“前湖北首富”的公众人物身份及多次涉及经济纠纷的经历,确实更容易吸引舆论关注,并可能影响部分公众对其陈述可信度的预判。但从司法判断角度,中国法律坚持罪刑法定和证据裁判原则,其过往经历不应直接影响本案事实的法律认定,司法判断的核心仍将集中于本案的证据本身。

就在双方舆论战愈演愈烈之际,益海嘉里旗下另一子公司陷入更严重的法律困境。2025年11月19日,益海嘉里公告称,其子公司益海(广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收到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广州益海构成合同诈骗罪,系从犯,判处罚金100万元,并与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对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8.81亿元的退赔责任。判决显示,广州益海在与安徽华文、云南惠嘉的业务往来中,参与了虚假合同操作,导致安徽华文遭受巨额损失。法院认定,云南惠嘉通过行贿安徽华文高管,与其勾结造假,广州益海在此过程中起到协助作用,因此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从犯。

对此,益海嘉里表示,广州益海未参与任何诈骗行为,也不知晓,更未实施过任何帮助行为;广州益海每次货权转让前均取得安徽华文授权人员确认,并以多种方式告知其实际库存情况;广州益海的采购价格未低于市场价格,甚至高于市场价格,未获取任何不当利益,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会依法全力支持广州益海上诉。公告发布后,益海嘉里针对一审判决结果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广州益海董事长兼总经理房彦江以及益海嘉里董事兼总裁穆彦魁表示,一审判决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在益海嘉里2025年11月修订的公司章程中,新增了强化审计委员会职权、明确独立董事比例、细化关联交易审批等条款,此次章程修订被外界解读为公司针对该事件的制度性回应。尽管如此,这一判决仍对益海嘉里的品牌形象和市场信心造成一定冲击。该判决披露后,叠加兰世立指控影响,益海嘉里旗下的金龙鱼(300999.SZ)股价连续下跌,并被MSCI中国指数剔除。截至11月28日,金龙鱼累计跌幅达9.17%,股价从32.74元回落至29.73元,市值蒸发超百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同期其融资余额持续回升,显示部分资金逢低布局,但主力资金连续净流出,市场情绪仍偏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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